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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分录的编写规则
添加时间:2018-08-11
固定资产盘盈,一般都是企业单位自制设备交付使用后未及时入账所造成的。经核准应列作营业外收入。固定资产出现盘亏或毁损的原因有很多,各单位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处理。一般的处理方法是:自然灾 害等非常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,在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值收入后,经批准列作营业外支出;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,应由责任人酌情赔偿损失。
【例2】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,盘亏机器一台,其账面原值为30 000元,已提折旧18000元。
在财产清查中,对长期不清的往来款项,应及时进行清理。其中:对于经确认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,即坏账,作为坏账损失予以核销,冲减应收账款。在采用备抵法核算时,应借记“坏账准备”,贷记“应收 账款”账户;对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,应报经批准后作资本公积处理。
【例】某公司在财产清查中,查明应收某单位货款4100元,因该单位撤清,确实无法收回。经批准作为坏账处理。应作如下会计分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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